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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区城镇低收入家庭9月30日前进行住房保障资格年审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17 11:20:00    

为确保享受住房保障家庭符合城镇低收入家庭保障条件,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沧州市民政局自今年3月15日至9月30日开展2025年度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年审工作。

年审范围为沧州市区范围内3月5日前申请且正在享受公租房保障的城镇低收入家庭。

年审需要提供《沧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年度审核表》;住房保障家庭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保障家庭的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收入及资产情况材料及复印件。

社区居委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受理公租房保障家庭提交的年审材料,并填写《沧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年度审核表》。然后,相关部门按照规定逐级审核。

分类标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的原则,分类审核。2020年12月31日(含)以前正在享受公租房保障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为“老人”,2020年12月31日以后申请且正在享受公租房保障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为“新人”。“老人”保障家庭年审收入标准为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以下,“新人”保障家庭年审收入标准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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