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了《建督撤字〔2025〕22号》。通报显示,因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位于扬州宝应的江苏宜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撤销行政许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
通报称,经调查核实,该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所使用的代表工程业绩“年产5000只智能集装箱项目-1#厂房钢结构工程”“年产5000只智能集装箱项目-吊装信号塔”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5〕9号),该单位签收后提出书面申辩。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该申辩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撤销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该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