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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本月,多了一笔钱,速查→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4 10:32:00    


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啦!

你的公积金账户

是否多了一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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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账款来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年度结息

依照相关规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

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

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结计的利息

并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本金起息



省直中心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等相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一)关于缴存基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第1号)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二)关于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根据西宁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0534元,即最高月缴存额为7328元;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西宁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80元,即最低月缴存额为208元。

三、月缴存额计算方式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缴存部分+职工缴存部分,

职工缴存部分=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缴存部分=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注: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应分别计算,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再进行合计。

四、办理方式

(一)开通网厅的缴存单位。由单位经办人登录青海住房公积金网站(网址:https://www.qhgjj.com),在“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服务厅”进行基数调整。

(二)未开通网厅的缴存单位。单位经办人可在基数调整前自行到归集银行拷贝本单位账户明细,调整后持《青海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至归集银行进行审核办理。

五、注意事项

(一)及时核对职工信息。为保证职工信息完整、准确,及时接收到我中心推送的相关信息,请各缴存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务必认真核对缴存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等,如信息有误,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青海省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登记表》,到我中心服务大厅及时修改相关信息。

(二)及时清理个人账户。单位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请及时按月足额汇补缴住房公积金,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同时,各单位账户中如同一人有多个账户或调离人员、封存人员等情况,请务必按规定时间及时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并户手续或通知封存人员办理销户手续。

(三)及时清理单位账户。若单位破产、改制、撤销、解散,请及时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并携带相关文件至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单位账户封存或销户手续。


省直中心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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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网、青海住房公积金12329;

责编:韩丽萍;

监制:苑玉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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