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景德镇交警】
为进一步提高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新厂中队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持续开展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4月15日行动中,执勤民警在车流量较大的童宾路口、陶溪川路口设立交通违法查纠点,严查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教育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民警采取宣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现场“面对面”向过往驾驶人及群众讲解不戴头盔的危害,劝导群众骑电动车、摩托车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筑牢交通安全意识,抵制交通陋习,提高广大群众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自觉性。
当天行动,共查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32起。交警在此提醒各位驾乘人员:头盔是个护身宝,驾乘电动车要戴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升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供 稿:柳艮才 方晓莲
编 辑:段靖铭
一 审:华 佳
二 审:许晓敏
三 审:余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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