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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扮鬼”,不是吓人是害人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6 14:41:00    

近日,有网友称在长深高速有人戴恐怖面具故意惊吓过路车辆,引发网友热议。对此,杭州高速交警表示,已关注到此事,正在处理。

据都市快报消息,事发路段是杭新景高速杭州某路段,当时事发过程中,副驾驶上戴面罩的人并没有主观故意吓旁边这辆车上拍视频的人,而是拍视频的人路过时,看到副驾驶这个人戴着面具,于是放缓了车速,等戴面具的车辆上来后,他摇下车窗去拍人家的,副驾驶上戴面具的那个人感觉有人在拍他,所以他这才把车窗摇下来。

无论是否主观,在高速路上带着面具,恐都有不妥。本次事件中,跟拍者因为被面具吸引,在高速上放缓车速,摇下窗拍另外一辆高速行驶的车。而面具人为了互动,也摇下车窗相互配合。高速上如此“默契”,实在危险。要不是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还以为是特技表演呢?

不管目的是什么,这种行为已经危害到公共安全,需要进行警示,即便存在误会,必要的安全教育也不可少。交通法规明确规定,驾驶人或乘客不得有任何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包括可能影响其他驾驶员注意力和心理状态的危险举动。

早在2024年8月19日,青海省循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对一位头戴“鬼脸头套”将上半身伸出窗外妨碍安全驾驶的司机,依法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就是为了警醒公众注意行车安全,规避类似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如果戴恐怖面具惊吓他人的行为,导致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甚至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此看来,无论是为了自己,还是考虑他人,这个面具真没必要在高速路上戴。期待交警尽早查明真相,也希望大家切莫以身试法。高速公路不是看热闹之地,更不是恶搞的场所。别为了那点“刺激”或“流量”,就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抛诸脑后,害己又害人。安全驾驶容不得半点差池,驾乘人员应牢记“安全第一”,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上游新闻评论员 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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