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章推荐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长春市发布市场价格行为提示函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2 19:08:00    

刚刚

长春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

关于规范2025年

“长春航空展”和“国庆中秋”期间

市场价格行为提示函

各相关经营主体:

2025年“长春航空展”和“国庆中秋”节日将至,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安全、透明、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对全市各相关经营主体提示如下:

一、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管理,用好自主定价权,开展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酒店宾馆、露营场所、文娱演出、停车场等各类经营主体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标价做到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公示,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酒店宾馆等经营者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不得出现低价诱骗高价结算、先提价后打折、虚假折价、虚假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餐饮经营者点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对同一种类、同一规格菜品的标价应当统一,不得出现“阴阳菜单”,时令商品不得出现“时价”等模糊标价。“铁锅炖”等餐饮单位必须对主要原材料重量等内容进行明码标价公示。

五、旅游景点、公园、博物馆等单位,要做好门票、导游讲解和游乐项目等价格公示,严格规范景区内小商品、餐饮等延伸服务经营者价格行为,不得通过私自设立“园中园”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出现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执行对特殊人群的相关减免、优惠政策等行为。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长春航空展”和“国庆中秋”期间价格巡查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同时,也请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主体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2日


来 源:长春市场监管微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