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典当行需要一系列手续和许可证,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和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的市级商务部门提交设立申请,内容包括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并附上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请材料需包括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验资证明、个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法人股东的财务审计报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商务部门会对申请单位进行严格审核,包括资金实力、经营场所、专业人员等。
典当行属于特种行业,需向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公安机关会检查典当行的监控设备、报警系统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善,确保其安全运营。
申请人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根据不同典当业务,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材料。例如,民品典当需要提供身份证、有发票的物品等;房产典当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车辆典当需要提供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等。
公司典当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典当行有明确的注册资本要求,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注册资本必须是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
获得典当经营许可证后,投资者还需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消防安全证书等。
以上是开设典当行所需的主要手续和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先咨询当地商务部门和公安机关,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