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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依据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0:44:54    

发包依据主要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该条规定了发包人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一并交给一个总承包人,或者分别交给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完成。同时,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此外,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其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第三人需对完成的工作成果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也不允许分包单位再次分包。

除了上述法律依据外,工程发包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建设工程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2. 建设用地和工程报建手续完备。

3. 具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所需的基本资料。

4.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能够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并有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

5. 发包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包括具备筹建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许可材料。

这些条件和依据确保了工程发包的合法性、合规性,并保护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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