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回避是指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现应当回避的人员具有法定的回避情形却没有自行回避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这一制度旨在保障司法公正,防止因审判人员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参与审理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回避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2.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 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申请回避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重要诉讼权利之一,人民法院有义务在开庭时告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关回避的权利,并询问他们是否申请回避。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申请回避的方式包括自行回避和当事人申请回避两种。自行回避是指相关人员知道自己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时,主动向有关机关提出回避。而申请回避则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相关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时,有权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
回避制度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法律机制,通过排除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因素,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