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的类型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类,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分类方式及相应的租赁类型: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的期限通常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且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可以选择留购设备。
经营租赁:又称服务性租赁,是由租赁公司向承租单位在短期内提供设备,同时提供维修、保养、人员培训等服务的一种服务性业务。经营租赁的期限通常较短,短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承租企业可以中途解约。租赁期满后,出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
正式租赁:这类租赁在税收处理上有明确的规定,通常允许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将租金作为费用进行税前扣除。
租购式租赁:这是一种结合了租赁和购买特征的租赁方式。
融资租赁:在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
经营租赁:并没有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
商品租赁:包括汽车租赁、耗材租赁、设备租赁等,指的是短期使用商品,不拥有商品的产权。
服务租赁:包括房屋租赁、物流租赁等,指的是将有一定经济价值的服务行为租给另一方使用。
居住租赁:指租房,即租用长期或短期的住房,租客支付住房所在城市的相关服务费用,不支付物业费用。
直接租赁:承租方提出租赁申请时,出租方按照承租方的要求选购设备,然后再出租给承租方。
售后回租:承租方将自己的资产售给出租方,然后以租赁的形式从出租方租回资产的使用权。
杠杆租赁:涉及承租人、出租人和资金出借人三方的租赁业务。
商业租赁:包括商业用地租赁、建筑物租赁、股权租赁、船舶租赁、设备租赁等。
住宅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公寓租赁。
这些分类方式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一种租赁行为可能同时属于多个分类。例如,一项设备租赁既可以是融资租赁,也可以是经营租赁,具体分类取决于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承租人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