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上海女性职工的产假长度和相关福利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还可以再享受上海市的60天生育假。
特殊情况下的额外产假
难产:增加15天产假。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
综合以上信息,上海女性职工的总产假长度为 158天,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和上海市的60天生育假,以及在特殊情况下增加的产假。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的身心健康和充分的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