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都买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合法的身份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有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的能力。
具有长期住房作为抵押物的,应提供长期住房作为担保。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具有成都市户口或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
非成都市范围内的人员购买商贸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以及其他非住宅用房(含按揭房),且在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有实际住所,符合入(立)户条件。
建议在购房前详细了解当地政策,并咨询相关部门确认所需的详细材料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