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后审,即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它指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尚未被逮捕或虽被逮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依法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同时不对其实施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制度。
取保候审的主要特点如下:
取保候审不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实际的羁押,而是通过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的方式,保证其随传随到。
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犯罪嫌疑人有严重疾病、正在怀孕或哺乳婴儿,或者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等。
取保候审的决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作出,但具体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工作。
通过取保候审,可以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节约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