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医疗保障政策是指 在“351”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保障待遇的政策。具体来说,贫困人口中的慢性病患者在一个年度内,其门诊医药费用经过“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这一政策简称为“180”补充医保。
此外,关于门诊报销,起付线标准为180元,即在北京市区内大额报销的比例为90%,其他定点医院大额报销比例为70%,最高限制为2万元。在不同等级医院就诊,起付标准一样,为1300元。在一级医院可报销住院费用90%,二级医院为87%,三级医院为85%。
建议:
贫困人口应充分利用“180”政策,以减轻个人医药费用的负担。
非贫困人口也可以参考门诊报销政策,合理规划就医和用药,以最大化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