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的处罚标准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处理如下: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而死亡的行为。如果逃逸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则应认定行为人“因逃逸致人死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逃逸方负次要责任或不负责任不构成犯罪,会被罚款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还可能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建议
及时报警:受害者家属或目击者应尽快报警,以便警方及时介入调查,查缉肇事者并进行责任认定。
收集证据:在事故现场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目击证人证言等,以便后续的法律程序。
民事赔偿:肇事方除了面临刑事处罚外,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总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的处罚非常严重,肇事者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建议肇事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救助伤者并报警,切勿选择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