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更名是一个涉及法律和财务的重要过程,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卖方必须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买卖合同需要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防止代签或漏签。
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应事前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
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或过户后房与款两清。
购买方需注意所购买房屋是否在抵押状态中,以确定交易及入住时间。买卖交易后贷款时间拖得过长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某些中介可能以个人买房名义现金收购业主房屋,利用收购的形式赚取不正当差价。应选择有信誉的中介机构进行交易。
用于交易的房屋是否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房屋权属是否存有争议,房屋是否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
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在房管局许可之后,可以缴纳税费。缴纳完成后,会获得相应的缴纳证明。非婚姻存续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进行。
买卖双方通常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