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损失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因工期延误导致的工程停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因工期延误导致工人窝工所产生的费用。
因工期延误导致材料和设备需要重新倒运所产生的费用。
因工期延误导致机械设备需要重新调迁所产生的费用。
因工期延误导致材料和构件积压所产生的费用。
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以及非承包商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的费用,法定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的费用,以及由于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
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承包商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以及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分包商的索赔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
因工期延误导致的管理费用增加。
因工期延误导致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
因工期延误导致的企业总部管理费用增加。
因工期延误导致的预期利润损失。
这些损失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计算,并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双方充分沟通,确保损失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