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损失确定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事故发生后,对现场进行勘查,记录货物损坏情况,并拍摄照片或视频作为证据。
根据货物损坏程度,分为全损、部分损和无损伤。
参考市场价、购买价、折旧率等因素评估受损货物价值。
对于易腐或时效性商品,考虑事故发生时的市场价值。
对于部分受损货物,估算修复成本,并与剩余价值比较。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评估结果公正合法。
与保险公司、物流公司及货主沟通协调,确保各方对损失评估结果认可。
当事人约定:如果有明确约定,按约定赔偿。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按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特殊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计算方法和限额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船舶损失按合理修理费用计算;货物损失按损失部分到岸价格减除无需支付的运费计算。
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计算,并减去因灭失或损坏而少付或免付的费用。
以上步骤和原则综合了《民法典》和《海商法》的相关规定,确保货物损失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