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内的仲裁机构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 常设仲裁机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
北京仲裁委员会(BAC/BIAC)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SHIAC)
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华南国际仲裁委员会
2. 临时仲裁机构:
通常由双方当事人指定仲裁员自行组成,案件处理完毕后自动解散。
3. 专业性仲裁机构:
附设于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
这些仲裁机构通常负责处理民事争议,并作出仲裁裁决。它们可能按照行政区域设置,也可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