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融资诈骗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涉及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非法集资诈骗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还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犯非法融资诈骗罪的,根据数额大小和其他情节的严重程度,可判处以下刑罚:
1. 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非法融资诈骗行为的特点包括: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擅自集资;
承诺还本付息,通常以货币形式为主,但也可能包括实物或其他形式;
筹集资金的对象是社会不特定公众,而非特定少数人;
利用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因此,公众应提高警惕,避免参与未经批准的集资活动,以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同时,执法机关也应加大打击力度,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