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针对不同类型的贷款有一系列政策,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贷款政策:
提高贷款额度: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
调整贷款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对于已签订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承办银行可与贷款学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
贷款用途: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其他调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以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限制炒房和投机性购房:
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能源、交通企业的发展。
优先支持轻纺工业生产名优产品和各种适销对路的产品。
积极支持农副产品采购和扩大商品流通。
大力支持生产出口创汇率的产品。
支持企业开发试制新产品,进行技术更新、技术改造和引进先进技术。
支持科学技术为生产和商品流通服务,促进科学技术迅速转化为生产力。
支持集体和个体企业的发展。
限制对象:
对经营性亏损企业,产品成本高、质量差、无销路的企业,对处于关、停边缘的企业,贷款必须严加控制,督促企业认真处理积压物资,直至压缩和停止贷款。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调整贷款额度、利率和用途等手段,加大对特定领域和群体的支持力度,同时控制和限制对风险较高或不符合政策导向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