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债权是指 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雇员工资在破产法中被视为优先债权,优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
税收债权是由国家产生的,具有特殊性,也优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
包括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所收取的诉讼费用、破产企业支付给清算组织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破产费用,这些费用也优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
在民法和海商法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也属于优先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得到清偿。
总结来说,优先债权主要包括工资、税收、破产费用以及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这些债权在清偿顺序上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