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吴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在印江自治县思源中学公开审理,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此为契机开展“法治护航青春”主题宣传活动,为该校200余名师生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2024年10月,被告人吴某在上海市寻找兼职工作期间,从网上得知提供银行帮忙“炒股”可以获得高额报酬,添加微信并得到微信好友“彭某”的承诺报酬后,明知是转移违法犯罪资金,仍提供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给他人转移电信诈骗资金。吴某多次在酒店通过登记手机银行并刷脸验证等方式协助转移电信诈骗资金70万元,非法获利6282元。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详细列举了银行流水、报案记录及供述等关键证据。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开展辩论。就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发表了意见,吴某当庭认罪认罚。
在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从法理方面分析了吴某实施犯罪的行为,深刻揭露了吴某犯罪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从情理方面警醒旁听师生“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勿动歪心思赚“快钱”,要将聪明才智用到合法、有益、利人利己、被社会肯定的正事上。人民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吴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庭审结束后,印江检察院以“拒绝‘帮信’陷阱,守护青春防线”为主题开展法治宣讲。检察官结合本案及近年来办理的涉青少年“帮信罪”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电信诈骗类犯罪的危害,揭示了随意出借银行卡可能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的“帮凶”,讲述了“明知他人实施犯罪仍提供帮助”即构成犯罪,且涉案金额达10万元以上即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时,提醒同学们不轻信“兼职刷单”“跑分”等高利诱惑,不随意出借身份证、银行卡、社交账号,不点击陌生链接或协助他人转账,远离“帮信”陷阱,并发放《青少年网络犯罪预防手册》300余份。
“亲眼看到被告人的忏悔,我才意识到出借银行卡不是小事,甚至会毁掉一生。”一名初二学生说道。
该校法治副校长李晓焰表示:“将真实庭审引入校园,比传统法治课更具震撼力,这种‘体验式’普法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法治教育是青少年成长的“必修课”。印江检察院将持续推进“庭审进校园”“检察官以案说法”等活动,以司法之力凝聚家庭、学校、社会保护合力,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刚
一审 安慧芳
二审 杨聪
三审 朱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