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逐渐回升,服装、家居用品等换季商品迎来销售小高峰。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各大商场、专卖店纷纷推出打折促销活动,吸引了不少消费者选购。然而,针对部分商家促销活动中标有“特价商品不退不换”字样,市消协提醒,此行为已侵权,消费者遇到可以说“不”。
“冬装1折起”“特价冬款床品4件套99元”……记者在市内一些大型商场、街边店铺看到,眼下,春夏装已全面上市,与此同时,羽绒服、毛呢大衣等正在进行大幅折扣销售,力度空前。“款式经典,不会过时,现在买冬装感觉特别划算。”一位顾客如是说。除了服装,记者注意到,家居用品也搭上换季风进行降价销售。不过,细心的消费者会发现,一些商家在销售特价商品时会标注“不退不换”,为退换货设置了门槛。
那么,商家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就此,记者采访了市消协。“换季时节,商家推出各种打折促销活动时,如果标有‘特价商品不退不换’,属于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该协会工作人员表示,正常的商品打折与处理品、残次品、滞销品的降价不是同一个概念,二者在售后服务的保障上不能享有同样规定。特价商品与商品质量无关,只是商家促销的一种手段。特价商品若有质量问题,应一律视为正常商品享受“三包”,即包修、包退、包换服务。
“面对商家推出的换季商品特价活动,消费者要学会擦亮眼睛,理性购物,不要因为商品有折扣,而忽略其质量、真实价格、售后服务等。”市消协工作人员说,商家若因商品价格打折而不愿承担质量问题,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特价商品更要保留好相关购物凭证,以便出现质量问题时顺利退换货,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并州新闻 记者 李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