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限制金融活动:
限制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
限制出境:
失信被执行人可能会被限制出境。
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进行联合限制。
法院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渠道进行全面曝光,有些法院甚至在流量大的社交软件上进行展示。
这些限制措施旨在通过多方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生活和经营活动,迫使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建议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后果和社会信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