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社保转入的流程如下:
参保凭证(转出地社保局转移窗口打印)。
接收函(社保转入地)。
联系函(社保转入地)。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社保转入地开具)。
《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社保转出地开具)。
参保人须凭本人身份证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填写《申请表》到社保机构申请转移。
工作人员审核《申请表》相关信息,查询转移人员是否符合转移条件。若有欠费,告之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若不补,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审核通过后,由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接收函》。
参保人携带《接收函》到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转出地社保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
计划财务科将统筹地转到帐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录入电脑流水帐。
参保登记科凭到帐金额将转入的个人账户和养老保险关系录入参保人员个人档案。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办理转移手续前,先咨询转入地和转出地的社保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若有欠费情况,及时补缴欠费,以免影响转移手续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