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领取: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进入网站。
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密码登录。
在“发票使用”功能区,点击“发票领用”并填写“网上申领发票开通申请”,提交税务机关审核。
审核通过后,选择“票e送”作为取票方式,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审核,等待发票邮寄上门。
一般纳税人需要先在税务机关指定的发票管理系统中提出领购申请,填写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版本等信息。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企业需携带发票领购簿、税控设备(金税盘或税控盘)以及经办人员身份证明等资料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发票发售点领取发票。
虽然电子税务局APP暂不支持办理发票申领业务,但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办理发票申领。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完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纳税。
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由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除外,其他情况可以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提交相关资料并缴纳增值税后领取发票。
建议选择网上申领方式,尤其是对于已经熟悉电子税务局操作的企业,可以足不出户地领取发票,节省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