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期限一般为 15天,具体规定如下: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执行异议之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会在三日内立案审理,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
执行异议之诉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出判决书,适用简易程序的,则会在三个月内出判决书。
综上所述,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期限主要涉及法院审查、提起诉讼、立案审理以及判决书出具的时间,总体上应在15天内完成相关程序,但具体天数可能会因案件性质和审理程序的不同而有所延长。
建议:在面临执行异议之诉时,当事人应注意相关时效限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程序,以免影响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