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子破产清算的步骤如下:
由法院指定或者工厂自行组成清算组,清算组负责全面接管工厂,包括管理其财产、印章、账簿等资料。
清算组要对工厂的全部财产进行清查核实,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在清查过程中需对债权债务进行梳理,确定工厂的资产负债状况。
清算组将工厂的非货币财产进行变现,例如变卖厂房、设备等。在变现过程中,要遵循合法、公平的原则。
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首先支付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接着清偿所欠税款,最后清偿普通债务。
如果清偿债务后还有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分配。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工厂的登记,公告工厂终止。
包括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审查、债权申报与确认、召开债权人会议、拟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终结破产程序等。
这些步骤确保了破产清算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障了债权人、职工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