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扣车的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况:
若事故车辆需要进行检验、鉴定,则扣车期限不超过35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且该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若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事故车的扣车期限可以延长至65日。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情形下,扣车期限不应超过65天,但一方当事人收到公安机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提出书面异议并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扣车期限一般为30日,若需检验、鉴定,则不超过35日,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延长至65日。
建议
当事人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应及时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沟通,了解车辆被扣的具体原因和预计取车时间。
若需要延长扣车期限,应提前了解并按照规定申请,以免影响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