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现场勘查、询问见证人、车辆检验等情况,对事故责任方进行认定的正式文书。以下是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基本结构和内容要点:
首部
标题:明确写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编号:在标题下方注明案件编号。
时间和地点:注明责任认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案由过渡语:简述事故经过,如“对于发生在某市某街南段的交通事故,经本机关现场调查...”。
认定内容
当事人信息:列出事故双方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事故经过: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过程,包括时间、地点、双方的行车方向、速度等。
证据及分析:
现场勘查情况。
证人证言。
视频监控等证据。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明确各方责任。
尾部
处理意见:根据事实和证据,明确各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法律依据:引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规。
认定机关:加盖认定机关公章,注明承办人姓名和日期。
重新认定权利:告知当事人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认定。
分送形式:说明责任认定书的分送方式,如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责任认定应基于事实和证据,公正合理。
文书应使用正式的语言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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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基本写作指导,具体情况请根据实际事故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