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查封不动产应遵循以下步骤:
通知被执行人的成年家属、法定代表人、基层组织、实际占有人等到场。
询问在场人员的姓名、住址、占有原因、占有期限、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保管人,并明确是否允许被查封物品的使用。
在被查封物品上张贴封条,进行公告,并提取相关证照。
记录查封的时间、地点、占有使用情况、法律后果,以及执行人员、保管人、到场人员的签字。
对整个查封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此外,如果是法院执行查封,还需遵循以下程序:
法院需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