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首套房且满5年:1%的个人所得税。
非首套房或不满5年:1%的个人所得税 + 5.6%的增值税及附加。
面积在90至140平方米(不含):首套房且满5年:3%的税;非首套房且不满5年:10.6%的税。
买方:4%的契税。
卖方:未满5年:全额缴纳5.6%的增值税及附加和1%的个人所得税;超过5年:差额缴纳增值税,即按本次成交价款缴纳1%个人所得税后,再用本次成交价格减去上一次完税价格的差额乘以5.6%合并缴纳增值税及附加。
如果纳税人(卖方)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则个人所得税计算为:(计税价格 - 房屋原值 - 原契税 - 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 20%。
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则按照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通常这个比例在1%至3%之间。
个人出售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减免。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具体计算时应以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