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饭店公章的步骤如下:
遗失公章需在省市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以便在机关备案。
携带以下资料到公安局报案: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到经营地的公安部提出申请刻章。
所需材料包括:
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刻制印间的委托书。
前往公司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介绍信或证明。
所需材料包括: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等。
凭介绍信或证明前往刻字厂或刻字店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换取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
最后,前往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公章。
刻制完成后,建议到当地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进行备案,以防假冒。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