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
诉讼请求的具体内容和理由(想达到什么目的,有什么理由,写清楚)。
用于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
原告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委托律师,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
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
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其他相关材料
财产信息(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及相关证明材料。
子女抚养相关材料(如子女的出生证明、抚养权归属证明等)。
其他能证明离婚原因或财产状况的证据。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诉讼):
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律师相关文件(如委托律师诉讼):
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请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准备和提交上述材料,以确保诉讼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