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失业险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的累计缴费时间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此外,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其缴费时间将会清零重新计算,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综上所述,泸州失业险的领取期限主要依据失业人员的缴费时间,缴费时间越长,领取时间也越长,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