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的起止日期通常根据以下规则确定:
通常是贷款发放的日期,也就是你收到贷款的日期。
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起始日期,则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终止日期可以是合同约定的固定还款日期,如每月的某一天。
对于分期还款的贷款,终止日期通常是最后一笔还款的日期。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终止日期,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
如果贷款发放日是某个月的某一天,而这一天没有对应日(如2月没有30日或31日),则约定还款日通常是当月的最后一天。
贷款期限转换为月份后,用贷款到期还款日期或贷款终止日期减去贷款发放日期,得到还款月数。
例如,如果贷款发放日是2024年3月21日,那么:
起始日期是2024年3月21日。
首期还款日是2024年4月21日(即从放款的下个月开始还款)。
终止日期通常是贷款期限结束的那一天,除非合同中有特别的约定。
请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检查你的贷款合同以确定准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