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保险证明的开具方式如下:
携带个人社保卡和身份证,到所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自助查询机上将个人社保缴存明细打印出来,然后再到柜台盖章。
登录当地社保局的网站,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后登录。
点击“社保综合”,页面左边会弹出一些选择,点击“单位参保证明打印”。
输入企业社保号和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系统会显示单位参保证明表格,内容包含公司名称、社保号、参保开始时间等。
页面弹出单位参保证明后,拉到最下方,点击盖章打印。
去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的医保中心,打印医保单,加盖社保公章。
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至社保窗口打印所使用的医保情况的单子。
如果是职工医保证明,需要到用人单位的财务处办理。
参保单位申请开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需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函件,内容应包括社保证明用途、社保费缴费所属期起止、相关证明事项。
到就近的任意区局办税服务厅办理,通过地税网站“办税办社保大厅--社保业务--社保证明打印”模块查询打印员工缴费账目明细,并加盖企业公章。
用人单位在完成社会保险费缴费后,可立即开具单位的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或微信“深圳税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打印。
必须到社会保险缴费地的社保机构开具,可以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后办理,或者直接到社保机构办理。
建议选择最便捷的途径,如通过社保局网站或电子税务局进行打印,以节省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