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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经济什么意思(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个啥东东?)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1-08 09:18:23    

美国经济学萨缪尔森的经济学以“综合”为特色,这种“综合”既是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的综合,也是公有和私有的综合,实际上是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综合,学称“新古典综合”,其实就有混合经济包括混合所有制和混合经济‬体制之意。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就有混合所有制经济概念见诸报刊,但人们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却相去甚远。争论主要集中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与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实现形式、基本经济制度实现载体相互关系的不同认识上。要弄清混合所有制经济究竟是个什么东东,关键是厘清这些关系的内在联系和本质,概括起来可‬归纳汐‬如下三句话:

混合所有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但不是基本经济制度本身

一种颇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财产权分属于不同性质所有者的经济形式,它指一个地区或国家不是单纯公有制经济或单纯私有制经济,而是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结合,即既有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也有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合作经济。相左的观点则认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只是“板块并存”,没有涉及“产权交叉混合”,尚不构成“混合所有制经济”命题,只有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的企业,即企业层面的“产权交叉混合”才是严格意义上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这个问题涉及基本经济制度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相互关系问题。基本经济制度,通常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制结构的基本状态和基本特征,是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性质和经济形态的制度规定和制度安排。任何一种基本经济制度都不是单纯的法学范畴,而是生产关系的总和,在实际运行中总要采取不同实现形式。从所有制的资源或资本配置方式来看,有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之分,从所有制在企业的实现方式来看,有单一所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之别。

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与基本经济制度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并体现基本经济制度的发展要求,实现基本经济制度的实践价值,但并非基本经济制度本身。如果说,基本经济制度是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形态区别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经济形态的根本属性和本质特征,是具有相对稳定性和相对不变性的制度规定和制度安排。那么,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则是体现基本经济制度性质、反映社会经济形态特征、实现基本经济制度要求、具有灵活性和的可变性的体制选择和体制安排。

当今世界的基本经济制度大体有两种基本形态。第一种形态是以私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主要以西方国家为代表。西方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虽然从纯粹形态而言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但它们经常交替使用私有化和国有化政策,也不乏国有经济、合作经济,“纯粹的资本主义经济已经逐渐演变成保持公私两个方面主动性和控制权的混合经济。”第二种形态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主要以我国为代表。我国上个世纪50年代“三大改造”后形成的初始基本经济制度,是纯而又纯的公有制。但多年的实践表明,急于求成、盲目求纯脱离我国社会生产力不平衡、多层次的实际,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上述两种基本经济制度虽然根本性质不同,但都先后采取了单一所有制经济(如独资企业)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如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两种形式,都经历了单一所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两个发展阶段。这种相同基本经济制度可以采取不同实现形式、不同基本经济制度可以采取相同实现形式的情况表明,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并非基本经济制度本身。正因为如此,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内的基本经济制度实现形式无所谓“东方西方”、“姓社姓资”的区别,也不必强求混合所有制经济本身一定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否则就会在理论上混淆基本经济制度和实现形式两个不同概念,在实践上设置实现形式多样性选择上的思想障碍和政策羁绊。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产权主体的混合,并非只是公有和私有的混合

还有一些人特别强调,混合所有制经济只能是公有和私有的混合、不能是公有和公有、私有和私有的混合,并形象地称之为只能是“异性恋”,不能是“同性恋”。按照这种认识,西方国家的合伙制和股份制经济一般都不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我国也有少量国有企业之间成立或由私人资本合伙经营的股份制企业,也不属于混合所有制经济”。

其实,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所谓“混合”,既可以是不同所有者的混合,也可以是不同产权主体的混合;既可以是公有与私有的混合,也可以是公有与公有、私有与私有的混合。西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简单协作到工场手工业再到机器大生产的发展过程,实质上是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实现形式从独资企业到合伙制企业再到现代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过程。资本主义生产实际上是在同一个资本同时雇用较多的工人开始的,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来。这里所说的同一个资本雇用工人和同一资本指挥工作的企业,实际上就是通常所谓的独资企业,或单一所有制企业。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由简单协作到工场手工业特别是机器大生产的发展,企业生产规模扩大了。与生产集中相适应的资本集中应运而生,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相继出现,于是通过建立股份公司这一比较平滑的办法把许多已经形成的资本融合起来。这样,许多原本分散独立的私人资本通过资本集中在共同投资、交叉持股的基础上共同经营、融合发展,形成了异中有同和同中有异的混合经济。这里所说的“同”是指不同所有者或不同产权主体在同一个企业共同投资、共同经营、融合发展;“异”是指进行共同投资、共同经营的是不同的所有者或不同的产权主体,这是本来意义上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这样。各种不同的所有者经过股份公司这个搅拌机就混而合之为一种有机结合而又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

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基本经济制度,最初普遍采取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各自独立投资、独立经营的实现形式,具有单一所有制企业或独资企业特征。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生产力的发展、企业制度的创新,这种基本经济制度创新出了包括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股份制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也衍生出了共同投资、交叉持股、融合发展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新生儿。其中既有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形成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也有私有企业在扩大规模、加快发展过程中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形成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既有国有企业之间或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之间形成的纯粹公有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也有私有投资者之间形成的纯粹私有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既有内资为主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也有外资为主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这种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投资主体特别是其中的国有企业,在现代产权制度的条件下,往往内涵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存在所有权主体、法人财产权主体、企业经营权主体多元共存而又有各自独立的产权,都是独立的产权主体。因此,它们的混合本质上是不同所有者或不同产权主体混合,是“异质产权交叉混合”,是“异质产权主体多元化”混合。当然也就是“异性恋”,而非“同性恋”。

正因如此,“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只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特殊形式和重要形式,而不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一般形式和唯一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合伙制、合作制、有限责任公司也是混合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将西方国家的合伙制、股份制经济和我国国有企业之间成立或由私人资本合伙经营的股份制企业排除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之外,实属画蛇添足、画地为牢。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实现形式,离不开企业这个平台和载体

还有些人将混合所有制经济区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认为宏观层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一个地区或国家的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同时并存、共同发展;中观层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则是指铁路、航空、电力等垄断性重要领域“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微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主体或产权主体共同投资、交叉持股、融合发展的企业。

其实,混合所有制经济本质上就是混合所有制企业。所有制经济关系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和本质,企业是所有制经济关系的实现载体和平台。没有离开所有制经济关系的企业,也没有离开企业的所有制经济关系。企业是经济活动的微观基础,是经济机体的细胞组织。所有制经济关系从根本上说都要通过企业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活动在企业生产经营的循环周转中实现,并采取相应的企业组织形式。不管哪种性质的所有者,他的财产都只有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才能真正成为生产资料或资本,才能真正实现保值增值;不管哪种性质的所有制,只有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才能真正实现由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所有权到经济意义上的财产所有权的飞跃。

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特点在于不同所有者共同投资、交叉持股,关键在于不同性质资本相互交融、融合发展。不同所有者混合投资的初衷在于共同兴办企业,不同所有者交叉持股的目的在于共同经营企业,不同性质资本相互融合的归宿在于共同发展企业。由此可见,混合所有制经济始终是在企业实现的,始终离不开企业这个平台和载体。离开企业这个平台,纯粹社会层面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只是同时存在、共同发展,没有共同投资、交叉持股、融合发展,既无所谓“混”可言,也无所谓“合”可说。

至于所谓部门、行业、领域等中观层面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如果只是在空间上同时并存、共同发展,没有共同投资、交叉持股、融合发展,同样不是混合所有制经济。但如果在铁路、航空、电力等特殊领域和特殊部门,也采取“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方式“融合发展”,它就不仅实行了混合所有制经济,实际上也成为了混合所有制企业。区分仅仅在于它不过是一个垄断全行业的企业罢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混合所有制企业,无所谓“全社会”混合所有制经济,也无所谓“全行业”混合所有制经济。

综上所述,所谓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是不同所有制主体或不同产权主体在企业共同投资、交叉持股、融合发展的经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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