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矿山采矿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详细说明开采矿山的地理位置、范围、矿种等信息。
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金和技术能力证明等。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阐述矿产资源的开采方式、选矿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
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如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
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估开采活动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其他资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及审查意见等相关证照和文件。
资料审查: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申请资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记管理机关会受理申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现场核查:在必要时,登记管理机关会组织现场核查,核实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矿区的实际情况。
审批决定:经过审查,如果符合采矿许可证的颁发条件,登记管理机关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颁发采矿许可证。如果不符合条件,会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在获得采矿许可证之前,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采矿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可能的采矿权价款。
缴纳费用后,申请人可以到登记管理机关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合法的采矿权人。
矿区范围的申请与审批: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申请人报送的申请资料后,应组织对申请的矿区范围内是否存在矿业权交叉重复情况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等进行审查,并划定矿区范围。
办理立项和企业设立手续:在矿区范围预留期内,申请人应办理矿山建设项目的立项和企业设立手续,并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办理相关证照:包括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的税务登记证等。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过程中可能因地区和矿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申请人在办理采矿手续时,详细咨询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