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夫妻在离婚时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双方可以根据各自意愿自主决定财产的归属权。
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归一方所有,或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割。
若双方协商不成功,个人财产不分割。
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相关原则判决。
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再婚共同财产可能包括婚姻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
如果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请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以上原则进行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