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法院支持的定金数额上限是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了约定的定金数额。
建议在实际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充分沟通并明确约定定金的金额,确保定金的数额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各自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