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身份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这是证明孩子出生信息的文件,同样是办理身份证的必需品。出生证明上应详细记载孩子的出生日期、性别、父母信息等。
监护人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监护关系。
如果孩子已经入学,可以携带学生证作为辅助证明材料。虽然学生证不是办理身份证的必备材料,但有时候可以提供额外的信息支持。
如果涉及夫妻二人婚后出生的婴儿,需要携带结婚证。
对于非婚生婴儿,需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或产前医院检查证明。
如果父母一方或双方已故,须提供死亡证明。
申请人已移居境外的,应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常住人口个人信息表或户口注销证明。
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是必须的,如无出生证,则需提供其他反映出生事实的证明资料,如独生子女证、住院分娩资料等。
照片回执:
未成年申请人的《深圳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是必须的,且照片应与申请表上所贴照片相同。
如果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例如,如果需要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学习,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粤居码”或居住登记信息查询单等。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上述材料,并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