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应当在 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进行。具体执行机构为城市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这些机构会指定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开展戒毒康复、帮扶救助、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如果戒毒人员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他们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这一措施旨在整合家庭、社区、公安、司法等力量和资源,帮助吸毒人员在日常生活的社区里实现生理脱毒和身心康复。
社区戒毒工作一般分为脱毒治疗阶段和康复治疗阶段。脱毒治疗阶段主要是采取药物治疗的方法帮助吸毒成瘾者渡过急性戒断反应期;康复治疗阶段则着重于心理康复和社会功能恢复。
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对于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严重违反协议或在戒毒期间再次吸食、注射毒品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