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计划生育情况时,需要根据个人的婚姻状况、生育情况以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来详细填写。以下是不同情况下计划生育证明的填写方法:
标题:计划生育证明
内容:包括住址、姓名、出生年月,并写明未婚未育、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结尾:写上“特此证明”,并由经办部门签字、盖章。
标题:计划生育证明
内容:包括住址、姓名、出生年月,并写明未婚、具体生育时间(年、月、日)、生育孩子性别(男孩或女孩),以及是否有节育措施。
结尾:写上“特此证明”,并由经办部门签字、盖章。
标题:计划生育证明
内容:包括住址、姓名、出生年月、结婚登记时间,并写明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结尾:写上“特此证明”,并由经办部门签字、盖章。
标题:计划生育证明
内容:包括住址、姓名、出生年月、登记结婚时间,并写明属初婚、生育孩子时间(年、月、日),是否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以及其他情况(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
结尾:写上“特此证明”,并由经办部门签字、盖章。
标题:计划生育证明
内容:包括住址、姓名、出生年月、登记结婚时间,并写明属初婚、生育第一个孩子时间(年、月、日)、生育第二个孩子时间(年、月、日,如有必要)、生育第三个孩子时间(如有必要),以及其他情况(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同时,需要如实填写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结尾:写上“特此证明”,并由经办部门签字、盖章。
在填写时,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并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这些步骤和格式要求可以确保计划生育证明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助于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