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客户通常被称为“当事人”、“委托人”或“客户”,具体取决于他们与律师的关系以及事务的性质。在诉讼业务中,客户被称为当事人;而在非诉讼业务中,客户通常被称为委托人。
诉讼业务中的客户:民事诉讼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或二审程序中的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刑事、行政诉讼同此),执行程序中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特别程序中的起诉人、申请人,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中的申请人;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告;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各类诉讼案件中要求代理申请再审、申诉的人。
非诉讼业务中的客户:种子客户(天使客户)、基石客户、规模客户、利润客户。
客户来源:个人客户(如亲朋好友推荐)和公司客户。
律师与客户的关系建立在信任和专业服务的基础上,客户通常尊重并听从律师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