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的从事者主要有以下几类人:
这些人通常有一定的积蓄,但财力并不雄厚。
他们放贷的对象主要是经济困难的居民和个体工商业者。
放贷期限一般在一年之内,收益率大约在年息10-20%之间。
这类人通常掌握一定的权力和资源,有灰色收入。
他们放贷的对象主要为效益较好的国营及民营企业。
放贷期限较长,一般3—5年不等,收益率在200%—500%之间,甚至更高。
这些机构专门从事投资和融资活动。
它们放贷的对象为风险较小的单项工程和单个生产经营项目,期限不定。
收益率在年息60%—80%之间。
这些机构利用信用卡套现等形式取得资金去放高利贷。
或以贷养贷,放贷对象一般为个人或个体商户。
这类人因各种原因陷入财务困境,不得不借高利贷。
需要注意的是,放高利贷可能涉及多种违法行为,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高利转贷罪和集资诈骗罪等。因此,从事高利贷活动存在极高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