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辞职,应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内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离职申请书应包括个人信息、岗位、离职原因、离职日期等内容,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但需保留提交和对方签收的凭证。
完成工作交接,整理未完成的工作事项,并向负责人交接。建议制作交接清单,并由对方签字确认。
归还公司配发的物品,如工卡、钥匙、工作电脑等,并确认记录。若涉及押金扣除,单位需提供合法扣款依据。
用人单位应在离职当月结清工资,包括试用期内的基本工资和加班费等。检查工资是否扣除不合理费用,若有争议,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及时办理社保和公积金的转移手续。
公司应出具离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选择合适的时间和方式与上级沟通辞职事宜,避免在公司业务繁忙或上级压力较大时提出辞职。保持真诚和坦率地表达辞职意向,并注意措辞。
保留所有与辞职相关的文件和通信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试用期内辞职的流程顺利进行,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