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赔付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交强险在交通事故中,无论被保险人是否有责任,都会进行赔偿。
有责和无责赔偿的数额不同。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赔偿限额分别为死亡伤残11,000元、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
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
被保险人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损失。
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赔偿。
仍有不足部分由侵权人赔偿。
如果事故中受害人故意引发事故,或存在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保险公司可向肇事方追偿。
报案定损: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车辆维修: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维修,修理费用与保险公司直接结算。
赔付: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操作,理赔数额与损失和保险情况挂钩。
请注意,交强险的赔付标准可能会有更新,请以最新的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