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相关的单据和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入院病历、用药明细、医疗费发票、出院小结。
检查化验报告、疾病诊断证明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仅指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工伤职工(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合同书、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用于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结论书。
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
辅助器具配置确认意见书和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付款凭证。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的劳动手册及与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签定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工伤人员的身份证、“实名制”银行结算帐户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的,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其中个人申请的须经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盖章。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职工受伤害程度的详细情况)。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书。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
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如果在外地治疗)。
工伤导致残疾的,要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书,残疾辅助器具确认书等相关材料。
辅助器械费用的相关材料,包括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表、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辅助器具配置票据等。
这些材料在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以及进行工伤事故相关处理时都是必需的。建议您在准备这些材料时,仔细检查每一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确保顺利办理工伤相关事宜。